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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振经济】广西再出台28条企业降成本“干货”,每一条都能省很多钱…

2017-06-07 广西头条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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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正式印发实施。广西工信委7日介绍了降低成本的“新28条”具体措施,都有哪些?



据了解,去年以来,广西较早于全国各省出台了“降成本41条”政策,受到企业普遍欢迎,政策落实情况较好,目前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据统计,各项降税减费政策为实体经济企业降低成本300亿元左右,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全区经济稳定增长。


今年,在项目落地、审批、开工、建设、竣工各个环节提出一些新的降成本措施,形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广西头条NEWS”梳理了其中的重要内容。


投资税费


  • 落实小微企业、西部大开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和支持住房租赁等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对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认定标准不高于其他西部大开发地区。


  •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 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环境监测服务费等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


  • 对企业反应强烈的土地、规划、建设、消防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由自治区物价部门按照降低中介收费的要求加快出台全区的指导意见。


  • 对自治区重点支持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大健康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糖、铝、机械、冶金四个实施“二次创业”的产业项目,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


  • 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



融资成本


  •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重点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诚信经营、发展前景好、产品适销对路的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优惠利率支持。


  • 综合运用人民银行组建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引导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经营主体注册加入平台,构建核心企业(集团)为中心的上下游供应链融资模式,实现全流程、批量、循环、可持续的在线应收账款融资,不断盘活应收账款等企业存量资产,努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难题。


  • 建立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专项(专户)贷款,原则上设贷款期限10年,其中宽限期2年(还息不还本)。贷款每年应保持一定额度增幅


  • 开展银行业收费专项检查,整治和纠正以贷转存、以质定价、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一浮到顶、转嫁成本等增加企业负担问题。


  • 以广西再担保有限公司为龙头,建立涵盖自治区、市、县三级的政府融资担保体系。到2017年底,力争全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资金规模达到50亿元左右。


  • 逐步扩大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对在广西新设立、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的总部级基金管理公司,自治区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500万元。对年薪50万以上的高管,由同级财政给予个人奖励。


  • 支持和鼓励园区基础设施类项目、公共服务项目釆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


  • 加快组建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引导信贷资金支持优质企业,稳住困难企业,退出“僵尸企业”。


  • 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简化审贷流程、提高风险容忍度。力争实现小微企业信贷增速不低于2016年同期水平。创新小微企业贷款还款方式,不断满足小微企业客户的实际资金需求。



制度性交易成本


  • 对投资项目规划选址与用地、核准或备案、设计审查与施工许可、统一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研究采取“一表申请、一口受理、并联审查、一章审批”的方式进行综合审批。


  • 加快审核审批进度,对符合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的自治区重大项目审批时限,原则上要比法定时限缩短50%以上


  • 充分发挥全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在工业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在条件许可情况下,由全区各级人民政府授权工业园区直接办理节能、消防、建设、安监、气象等行政管理审批事项。


  • 出台《广西工业投资考核激励办法》,对完成投资任务优秀的市、县人民政府以及各产业园区,通过一次性补助、用地指标奖励等方式给予奖励


  • 2017年开展一次补办工业企业项目土地、房产等不动产登记“集中服务月”活动,全面梳理和解决登记办证中存在的问题,为一批工业企业集中办理土地、房产等不动产权证。



用地成本


  • 允许企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


  • 降低工业用地出让底价。符合自治区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节约集约的工业项目,以及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


  • 创新工业用地供应方式。鼓励工业用地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


  • 优先保障工业用地指标。全区每年下达的土地指标,全区各市、县工业用地指标按不低于年度分配指标的30%安排。


用电用气用水成本


  • 进一步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2017年,按当年全区全社会用电量的20%左右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


  • 天然气主干管网可以实现供气的区域,不得以任何名义增设供气环节,随意加价。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进入下游燃气市场竞争,鼓励引导对管网工业园区和用气量达到一定标准的管网大用户直供并协商确定用气价格。


  • 全区各地非居民用水户超计划(定额)用水量设定标准在现有基础上增加30%。对新开工工业项目,在接水时予以接管费用减半优惠



初步估算,这次降成本“新28条”每年将减免或缓缴实体经济成本120亿元左右,加上去年4月份出台的降成本“41条”的继续实施,每年可为广西实体经济企业降低成本超过400亿元。随着各级各部门配套政策的相继出台和落实,降成本的效果将更明显。


广西头条报道  记者:林浩 编辑:黄令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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